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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活动

美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4-05 浏览次数:

随着天气越来越热,宿舍近期违规用电、夜寝晚归及未归现象又有抬头现象,为规范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维护学生宿舍安全稳定,培养学生文明行为,营造优良的校风、学风,美术学院团总支将组织学生会及宿管部在学生宿舍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和违纪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根据《8188cc威尼斯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及《8188cc威尼斯宿舍管理制度》,现重申以下规定:

1、遵守水电管理及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宿舍内违章用电,禁止私拉电线。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器、电褥子、电熨斗等恶性电器和酒精炉、酒精灯。不得在宿舍内燃烧纸张以及进行自炊等行为。凡发现使用违章电器者,一律没收用具,扣除个人量化分每人每次5分,落实到人,如共同使用每人扣除量化分5分(学生干部加倍),并予以警告处分,对一学期内发现使用违章电器2次以上者(含2次),予以记过以上处分,并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2、学生公寓早6:00开门,晚23:00锁门,女生宿舍22:00进行夜寝检查,男生宿舍22:20进行夜寝检查,严禁学生夜不归宿和晚归。不归宿每次扣除量化分5分(学生干部加倍),晚归者每次扣除量化分3分(学生干部加倍)。凡两次夜不归宿或三次晚归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3、禁止私自改变宿舍内固定物品摆放位置(如床和橱柜),违反者提出通报批评,每人扣除量化分2分,并在当日内恢复原样;凡在宿舍内吸烟、喝酒者,扣除个人量化分每人每次5分(学生干部加倍);在熄灯后进行打牌、大声喧哗等影响他人休息者,劝阻不听者,每人扣除量化分2分;不服从公寓工作人员管理,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等,扣除量化分5分;严禁在宿舍区内饲养狗、猫、鼠、鸟、兔禽类宠物的同学,违规者扣量化分5分,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

4、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离开宿舍要管好门窗、上好锁,随身携带宿舍钥匙。对在宿舍内活动的不明身份的可疑人员,学生要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防止外来人员混入宿舍,确保宿舍区的安全。

5、严禁学生在楼顶、阳台栏基上站立、行走、坐卧等。

自通知之日起,美术学院团总支与学生会相关部门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对于违反相关纪律的同学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希望广大同学严格自律,自觉营造文明的校园风气,为创造美好校园环境共同努力。




美术学院团总支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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